问题 | 诉讼离婚期间一方债务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过程中如何判定一方所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妇共同债务这一问题,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乃是至关重要的。
若此笔债务乃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之必需,抑或是投入到夫妇共同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并且另一方对此亦有所了解或者理应明了,则通常会被视为夫妇共同债务。 然而,若该项债务系由一方为满足其个人奢侈消费、参与赌博等非法行为而产生,或者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夫妇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妇双方共同意愿的,则往往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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