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怎么分配给对方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们选择结束婚姻关系之际,共同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由两人一起承担。
若双方能达成共识,则可以依据彼此协商的结果对债务进行合理分配。 然而,倘若无法就此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往往会根据债务的特性、双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债务的实际用途等多个方面,来衡量和判断债务的具体分担比例。 通常来说,对于那些为了家庭正常生活而产生的债务,夫妇双方应保持平等的分担责任; 但是,对于超出家庭正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该项债务被用于了夫妻之间共同的生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建立在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基础之上的,否则这些债务并不应该视为夫妻共同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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