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债务怎么分配给对方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诉讼离婚的困境时,关于债务的分配上,主要遵照如下基本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是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二人共同负担; 另外就是个人债务,应由对应的负债方单独承担。 而对于何种债务属于哪类性质的判定,其核心要素自然是债务的产生是否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以及此笔债务是否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等方面。 倘若有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所欠债务实属对方的个人债务,比如能够证实对方在未征得自己同意的前提下擅自举债,用于个人消费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等,那么这类债务便无需由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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