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离婚的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时,涉及到的夫妻共同债务统一应由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双方均负有相应的偿还义务。 
若此时,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未能充分满足债务清偿需求亦或财产本身已分别归属至各人之名下,则此二者可协商对该债务进行清偿; 如若未能达成协议,则应当由当地居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进行仲裁。 在实践的处理过程中,仲裁机构需全面考量所涉债务的使用方向、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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