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离婚后的个人债务怎么处理 |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有关个人欠款的责任通常应该由借款人自己去承担。 
当然,如果这个债务是在婚姻关系还存在的时候产生的,但却是其中某位配偶以其私人身份和名字所欠下的债务,并且相关债权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实这笔债务是被用于了他们夫妻二人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他们夫妻二人共同的意愿而产生的话,那么这样的债务同样会被视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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