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强制执行夫妻有共同义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若某项债务归为夫妻共同债务范畴,那么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定责任与义务,当遭受法院强制执行时,夫妻两者均应积极履行偿还义务。
例如,那些直接或间接服务于夫妻婚姻生活、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债务。 然而,倘若该笔债务系由单方面以其个人名义负担,且数额已超越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界限,同时债权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亦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另一方则可能无需承担相应的共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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