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怎么划分标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时,夫妻双方应对彼此共同负担的债务进行合理安排和分担。
何谓“共同债务”?通常是指符合家庭基本日常生活需求的负债,抑或是为了维系夫妇间的生产运营和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债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某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承担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此类债务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此笔债务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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