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共同债务判给一方,如何解除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况下,随着离婚判决将共同债务分配给特定的一方,那么另一方若希望撤销这部分债务责任,则必须先证明此项判决确已正式生效,同时还需证明债务承担方确实依照判决认认真实地履行了自身应当承担的义务。
假如此类案件中,债务承担方向法院提交申诉材料并表明其并未履行判决,这时,债权人仍然能够依据法律途径向尚未接手债务的一方提出要求。 当未承担债务的一方完成偿债之后,便可依据事先决断向负有债务的一方索要相应的偿还款项。 除此以外,倘若判决下达后发现存在足够的新证据来证实债务分担的决定具有误判嫌疑,当事人也有权向法院申请对原裁定进行再审,进而借由该程序重新调整债务的承担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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