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如何处理债务问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诉讼的各种法律事务中,理解并适当的处置债务问题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些债务究竟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抑或是其中某一方的私人债务。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是结婚后为了家庭共同的生活支出,或是为家庭共有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亦或基于夫妻两方共同认可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 例如,为了购置家庭居住所需的房产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等。 对于这类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是由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且该行为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那么这种债务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