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的债务谁承担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两地分居的时间范围之内所滋生的债务,我们应该依据债务的特定性质以及其具体的使用场景去定位谁应该为此负责。
若此债务是为了保证夫妻二人的共同日常生活需求,或是夫妻双方以共同意愿进行的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该笔债务源自于夫妻之间的共同意思表达,则在此情况下,应将其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仅仅是为了满足某一方的个人生活需求,或者是为了他/她的个人经营活动,并且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或者并没有给予任何形式的同意,那么通常会被判定为该方的个人债务,由举债方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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