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期间负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问题,其相关责任的承担需依据债务的特定性质以及其实施的具体目的进行综合评估。
若此笔债务是为了支持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进行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是源于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愿,则往往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若此笔债务仅由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并且其数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则此类债务通常会被归类为个人债务,仅应由债务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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