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贷款是不是个人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界中,人们普遍将婚前房产所涉及的贷款视作是个人之债。
举个例子,如果在婚前购置房产的过程中,借贷资金完全是用借款人为该房产产权人的名义进行的,同时此笔贷款并没有被用于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那么这笔债务便可被判定为个人负债。 然而,倘若婚后的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了部分贷款的还款责任,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共同偿还的那部分贷款,有可能会予以适当的考量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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