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婚前债务怎么认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事实婚姻的情境下,对于婚前债务的性质判断原则上被认定为属于债务人的个人责任范围。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实则被用于结婚后的家庭生活开支、参与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具有明确的基于夫妻双方广泛共识而形成的真实意思表达,那么它也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承担的法定债务。 在这样的情形下,在进行债务性质确认时,必须兼顾考虑到债务的实际用途、产生的具体时间以及债权人所提出的主张等多个层面的复杂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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