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借款,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应当如何处理,这取决于借款的具体性质以及其特定用途。
若是该笔借款被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或共同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而作出的决定,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可以将其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而要求双方进行共同偿还。
然而,若有证据揭示该笔借款仅仅是用于了其中一方的个人用途,如爱好赌博等违法行为,或者明显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需求,并且债权方无法提供证据来证明该笔借款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等合理目的时,这时就应当视为个人债务,应由实际借款方进行单独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