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的债务怎么判定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事实婚中债务的判定,人常会思考究竟何种用途所产生的债务,形成的具体时间点又如何,对于双方是否存在共同举债的意愿这一关键因素也需纳入考量范畴。
倘若债务的用途主要涉及到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亦或是在双方均知情并具有共识的情况下产生,那么这种状况下的债务往往将被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须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之责。 然而若此项债务仅源于一方出于个人目的,且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或未从中获益,则该笔债务很可能被判定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独自承担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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