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夫妻分居后的债务怎么算 |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破裂并且处于分居状态之时,假如针对债务的形成原因进行考察,发现债务是基于维护夫妻共同生活、开展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源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表达的基础上产生的,那么这笔债务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若其中一方所背负的债务明显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表达的,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笔债务会被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