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有欠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房产归属为女方,则男方所负债务原则上应独自承担偿还义务。
然若该笔欠债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于家庭生活开支、共同生产运营或依据夫妻二人共同签署之书面委托而设立,贝女方在此种情况下或许需履行连带清偿之责。 然而,如有充分证据表明欠款并未用于上述任意一种情形,女方便有权拒绝对偿还该债务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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