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离婚了一方的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手续办理之时,对于某一方所负担之债务的处理方式,需依据该笔债项的特性做出判定。
若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之后,双方均应承担起相应的清偿责任; 反之,若此债务仅为单方面所欠下,则应由其个人独自承担偿还义务。 例如,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往往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有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私自将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者投资等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则通常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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