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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有一方欠债怎么要钱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凡属在婚烟存续期间由夫妻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产生、数额超过家庭一般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均不被视为属于夫妇俩人的共同债务范畴,因此,金钱的另一半无需为此偿付。
然而,倘若有充分的证据得以证实此笔债务确实是用作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投入生产经营活动或源于夫妻两人都明确表达出的意愿,那么这些债务便归属为共同债务,夫妇双方都应对其负责。
在要求偿债时,您需要积极搜集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例如借款合同、转账凭证以及能够客观证明债务具体用途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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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8: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