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一个人承担怎么分割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婚姻关系解除之时,倘若双方协商决定债务责任由某一方独自承担,那么这类商定仅能在夫妻之间发生效力,然而对于具有善良意愿的第三者而言,此类约定则不具备约束力。
若涉及到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原则上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若其中一方自愿全权承担所有债务,则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方可生效。 然而,若债务系由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负担,且此种负担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那么这便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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