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双方欠债要一起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面临离婚境地时,他们对债务问题的处理方式应当依据债务的本质属性进行判断和决定。
若某项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便两位伴侣已经解除婚约,他们仍需携手共进,共同承担该笔负债。 而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包含但不限于这样几类情况: 首先,这是指夫妻二人在签订贷款协议或其他类似文件之时,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 其次,如果其中一位配偶在签署相关文件后,对这项贷款有明确的追认行为,那么他/她也应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另一半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最后,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也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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