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涉案一方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另一方所欠下的个人债务时,原则上其无法直接针对两方共有之家庭资产进行执行。
然而,若能够在家庭资产中明确确定属于被执行人所应享有的份额,那么在达到特定条件后,这部分分配所得将有可能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 举例而言,在执行过程当中,必须严格保护未涉及该项债务的另一方配偶的合法权益,同时还需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实该笔债务的确属于被执行人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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