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欠的贷款要共同来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决定解除婚姻关系之时,涉及到的贷款是否必须由二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若该笔贷款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产生的,那么便应由二者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有证据能够证实该笔贷款仅为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范围所负担的债务,那么通常会将其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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