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其中一方在另一方未知晓实情的前提下进行的借款行为中,离婚事宜的处理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要考虑的因素是该笔借款是否作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事业或基于夫妻间的共识而产生,如若不然,则往往被视为借款方的私人债务。 在涉案的婚姻关系解除过程中,对于并不知情的配偶而言,无须为此类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关于离婚手续的办理,婚姻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携手前往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倘若协商不成,还可向当地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法律法规做出判决,并对婚姻双方的财产及负债尽行合理分割与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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