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有一方欠银行钱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为离异后一方单独背负之银行债务,并且此笔负债并未应用于夫妻共同的日常生活开销、生产合作或源于双方共同的意愿表达,如此则可视作个人的债务责任,应由实际欠款人独自承担清偿义务。
然而,倘若该笔债务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且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等方面,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注重搜集与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准确界定债务的性质以及责任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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