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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中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离婚咋办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若有一方向外背负了债务但其配偶对此并不知情,那么在他们决定离婚之际,这笔债务就必须进行详尽区分,弄清它究竟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假如这笔负债确实是用于支持夫妻共同生活开支、共同生产运营或者出自于其配偶和自己之间的共同意志表达,尽管其配偶并不知情,很有可能仍然被法律视为共有的夫妻债务。
然而,倘若能够证明这笔债务并未用于上述目的,而且不知情的配偶也从没从中获益分毫,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借款行为者一方的个人债务。
在此种情况下,这位不知情的配偶在办理离婚手续之时有权提出辩解,声称自己并不应该负责偿还此项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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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3:5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