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的债务,其中一方不知情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婚姻伴侣中有一方对于债务事项毫不知情并且欲提起诉讼,此时便需要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自身确属对此笔债务一无所知,同时还需明确指出此笔债务并未被用于维护夫妻共同生活所需以及夫妻双方的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亦非以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作为基础条件。
在进入诉诸法律程序之时,原告理应准确清晰地提出诉讼请求,譬如请求法院判定该特定债务实为被告方的个人责任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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