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离婚一方欠的债务怎么处理最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离婚之际,关于一方所背负之债务的处理方法需依据债务的具体性质而定。
若此债务乃是在夫妇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负担的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类债务往往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妇二人共同承担相应还款责任。 然而,若是此类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债权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表明该项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开展经济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产生的,则应当将其归类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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