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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时男方欠债是否双方还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夫妻离婚情况下,对于男方所承担之债务是否应该由双方共同来承担偿付责任这一问题,其答案取决于该笔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若男方所背负的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或者被用于了夫妻生活的开支以及共同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等方面;
则此类债务常常将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对此负责并进行偿还。
然而,若男方以自己的名义发生的债务,虽然其数额已经超过了正常家庭生活所需,且债权方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此债务被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这是基于夫妻双方意向而做出的决定;
那么这类债务将会被视为男方的个人债务,仅由男方本人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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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6: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