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负债夫妻离婚怎么判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夫妻背负债务时进行的离婚诉讼中,法院对相关案件的审判结果,往往需要考虑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才得以做出最后的决定。
首先,需要判定所涉债务的具体性质,它究竟属于夫妻共同所欠的债务,或是仅仅由某一方单独负责的个人债务。 若是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按照普遍的法律原则来看,那么就意味着该债务需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 这种共同承担的责任范围,通常涵盖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债务。 举例来说,若夫妻双方均在相关文件上签过字,或者有一方在事后予以承认,这些都可以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体现,因此由此产生的债务也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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