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他老婆有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种情境之下,倘若债务确实属于夫妇二人之共同债务,则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夫妇二人之全部或部分资产,涵盖其各自配偶的个人财富。
然而若债务并非夫妻共债性质,则通常并无权立即涉及配偶个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权力,仅能在配偶名下的财产中,对属于被执行人的那一部分进行强制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如夫妇二人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追认等具有共同意愿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由某一方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均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反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妇中的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若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便不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若是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此项债务实际用于了互相之间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妇双方的共同意愿所产生的,则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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