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欠款需要共同还款协议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离异事宜时,对于其中某一方背负之债务状况,是否须要诸如共同偿还协议等额外条款,这完全依赖于此项债务本身的性质所在。
若该笔债务被判定为乃夫妻二人共同负债,即便在离异之后,这对前配偶仍享有共同承担偿债义务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是能够证明该笔债务的产生并非基于另一方知晓且未经其同意,并且此项债务并未被用于任何形式的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中,那么另一方则可能无需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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