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债权债务处理办法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关于债权债务的处置,须依据实际状况作出合理裁定。
大体而言,若为夫妇共有的债务,双方均有义务予以承担。 当共同财产无法满足全额债务支付需求,或者财产已划分为个人所有,可经由双方协商制定还款方案; 如协商无果,应交由人民法院进行权威性裁决。 反之,若是单方面的个人债务,则应由其个人独立承担。 在判定债务性质时,需充分考虑债务的生成时间、用途等关键要素。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若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便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然而,若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此项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则该债务仍将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