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有一方存在负债行为,离婚之后,另一方是否有责任与前配偶分担此项债务,这取决于许多因素。
通常来说,如果这项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两人或家庭整体的日常生活需求、从事生产活动以及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所产生的,那么即便婚姻关系已经终止,另一方仍然需要对其进行共同还款的义务。
但是,假如这些负债是由某一方通过个人名义所借款项,并且这些款项已经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么在离婚之后,另一方就不需要对此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