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通过离婚方式来规避对债务的分配与承担无疑是违法且不负责任的举动,这一做法严重违背了诚信原则,同时也可能给债权人带来潜在的风险和损失。
在婚姻效力尚未解除之前,夫妻二人在日常生活中所积累的负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将由其共同负担,唯独有例外情形即债务的种类明确指定为个人债务的时候。
尽管夫妻二人最终走上离婚之路,但双方仍然要对婚内存在的共同债务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清偿责任,以确保债权人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明文确定的原则:当夫妻因故分道扬镳之际,先前已背负之共有债务理应予以共同清偿。
若二人均无足够的共有财产实现债务清偿或其财产均归个人所有,则可经由协商决定如何进行债务负担;
如协商无果的,便诉诸于司法审判予以裁决。
基于以上诸多考虑,我们主张各位切勿寻求借助离婚来逃避债务分配的途径,转而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理性且合法地处理债务问题,从而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各项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