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处理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个人债务的处理原则为由负债人本人独立承担偿还之责。
其中,“个人债务”主要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前或期间,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并且该笔债务并未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亦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而产生。 例如,若某一方因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行为而产生的债务,便可归类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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