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离婚后怎样处理财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的过程中,若其中一方独自负担的债务,对方对此毫不知情并且这些债务并未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开支、生产经营活动或不是基于双方同意的基础之上,则在面临离婚的时刻,这种债务通常会被视为举债者一方的私人债务,而不知道此事的一方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原则上仍然是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如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