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妇在离婚程序中处理相关债务问题时,一般的处理准则如下所示:若某笔债务为夫妇共有的债务,那么这部分责任应由夫妇双方共同承担;
反之,若是某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个人债务,那么这部分责任便应由该方独自承担。 而所谓的夫妇共有债务,其范围不仅涵盖了夫妇双方共同签署或在事后得到另一方明确认可的债务,还包括了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其中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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