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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一方的债务怎么办理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婚姻关系解除的情况下,如何应对某一方所负担之债务无疑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若债务源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或是出于确保共同生产与营运的目的,抑或系基于夫妇二人的共同意愿和决策产生的,这将普遍被视为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需由他们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如若债务是由其中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却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之需求,同时债权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确实将此笔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出自于夫妇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决策的,此时,该债务便有可能被判定为个人债务,仅应由负责举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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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3: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