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怎么划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案件中,对于此类欠债的分配问题,通常应按照下列六个基本原则进行:在离婚之际,夫妻双方有义务就这些存在的共同债务达成共识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如若夫妻共有的资产无法完全覆盖还贷金额,或者双方决定将财产分割,那么他们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协商无果,则需提交至当地法院进行裁决。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些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这些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那么它们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这些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原则上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举例来说,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需求而产生的债务,比如购物、支付孩子学费等,这些债务便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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