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的债权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一方所拥有之债权是否应归类于共有财产这一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与判断。
通常而言,若该项债权系发生在当事人间的婚姻生涯中,由双方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或源于共同的意愿表示而产生,则多数情形下会被视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 然而,若该项债权早在缔结婚姻之前便已存在,抑或是在婚后由于个人人身性质的特殊原因而获取,如因人身伤害所获赔偿之债权等,则有可能被判定为仅属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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