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夫妻债务是怎样划分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间债务责任的明确界定,在现行国家律法中有详尽且严谨的规定。
通常意义上的夫妻共同债务,涵盖范围包括; 由夫妻双方联合签署的借款凭证或债务声明,或者在贷款生效后得到配偶一方的确认和追认的情况下,也是被认可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除此之外,还包括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配偶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家庭日常基本生活所需的债务,均被视为夫妻共同负债。 然而,当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筹所负担的债务,则没有资格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不过,如债权人为证明此类债务确系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而产生,那么这部分债务仍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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