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妇中有一方对另一方在其不知情的状况下进行的贷款行为,需要详细地甄别出贷款资金的实际使用目的和性质属性。
若这些贷款资金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开销、运营共同参与的产业或事业甚至是基于夫妻之间的共识共同签订协议而产生,则普遍会将这类行为解释为夫妻二人共有的债务责任,因此夫妇中的每一位成员都应当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然而,若是这些贷款资金并非用于上述列举的任何用途,并且那位不知情的配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这些债务并未被用来承担夫妻二人共同的生活支出、运营共同的产业或事业,同时也非基于夫妻双方的共识而欠下的,那么这些债务很可能会被视为借贷方的个人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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