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背负的信用卡债务问题,在涉及到离婚事项时的处理方式需依据实际情形加以判断。
若是此类信用卡债务确系用于维系夫妻共有的家庭生活、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得到了夫妻双方的共识和同意,那么通常会被法律视为是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承担的负债责任,由此在离婚之时,双方也应理所当然地承担起这部分债务。
然而,若是有充分证据显示,这类债务仅仅是由其中一方在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之外,以自身名义主动承担的,并且,债权人也无法提供足够证据去证实这份债务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维持生活、共同投入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得到了他们的共识和同意,那么这样的债务就应该被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须对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