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若发生其中一方持有信用卡产生余债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司法机关并不立即对另一方名下的账户进行冻结。
然而,倘若该卡发行后的贷款额度被确认为属于双方配偶的共同债务,那麽另一方的账户银行可能就会被强制性地进行冻结处理了。
在此情况之下,若信用卡余债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被用来支持家庭共同生活的支出、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基于双方配偶共同意愿的行为而产生的,则此等金额就属于双方配偶共同承担的债务。
当债权人提出起诉并申请进行财产的保护措施,或者在宣判结果出炉并继续进行强制执行的情境下,司法机关也仅能对另一方的账户进行强行的冻结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