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怎么划分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在离婚过程中如何划分共债之责的问题,通常会遵循以下明确的法律原则:如果该项债务确属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之责任范畴,那么他们有义务共同负责清偿。
若当时共同拥有的资产无法全部偿付此类债务,或是这部分资产已经划入了各自的所有范围之内,他们则需要经协商后确立清偿方式。 倘若经过详细协商之后仍未能达成共识,依然无法确定何方应承担更多的债务责任,那就只能依靠公正健全的司法机构进行判决。 在认定某项债务究竟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负债的过程中,必须要充分考虑到该笔借款是出自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还是仅仅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抑或为了支持夫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等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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