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期间一方贷款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持续期内,若其中一方进行了贷款行为且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那么对于此问题的处理则应依据众多因素作出全方位的分析和权衡。
首先,关键在于判断这笔贷款是否被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需求、生产运营中或因受到夫妻双方法律意义上的共同决策所驱使。 倘若并未涉及上述情形,那么通常情况下,未知晓实情的配偶无需为其还款义务负责。 然而,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项债务确实被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需求、生产运营中或因受到夫妻双方法律意义上的共同决策所驱使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例外,未知晓实情的配偶仍然可能会面临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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