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如何举证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夫妻之间的债务纠纷问题上,若有一方声称自己对于相关债务事项全然不解,那么就需由该方承担起举证义务。
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示其举证情况: 首先,应积极证明该项债务并非用于支撑家庭的日常生活,例如提供家庭日常消费数据、进账和出帐的细节等等,进而明确地指出该笔债务的实际用途与家庭生活并无关联性; 其次,要努力证明自身确实对该笔债务的产生毫不知情,例如提供双方的交流对话记录、日常相处状况等等,以此来证明自己并未参与到债务的形成过程之中; 最后,还可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该笔债务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范畴,例如债务金额庞大,显然与其家庭正常开支相去甚远。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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