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一方债务另一方的财产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内,一方负有债务时,另一方在进行财产分割方面应依据实际状况进行相应处理。
若此项债务仅针对特定一方,且其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并未涉及或应用于夫妻共有的生活开支、生产经营活动,亦或是未经夫妻双方共同同意而产生,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该笔债务将由举债方自行承担,而不会对另一方的个人财产造成任何影响。 然而,若该笔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便需用于偿还这部分债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认可等共同意愿表达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反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表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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