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怎么证明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夫妻债务纠纷中,假设某方并不知情且想证明其毫不知情的话,则可考虑以下几个层面予以佐证:
首先,需要证明债务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共同生产经营业务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向对方表示同意的意愿。 举例来说,可以通过对日常家庭支出的详尽记录以及家庭财产状况的动态变化等途径来证明这笔债务的实际用途并非出于维持家庭正常运转的必要。 其次,还可以搜集一些相关的证人证言,例如来自于邻居、亲戚朋友等具有可靠信誉度的证人,以确证夫妻中的另一方对于该笔债务确实事先毫不知情。 此外,还需仔细查阅债务产生时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合同等资料,看看其中是否存在着自己的签名或者是获得过自己的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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